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成长成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8号)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推动全校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着力构建富有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征集资助政策宣传画。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面向全校学生开展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活动。
(二)征集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案例。征集近年来实施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精准资助项目、励志教育活动、受助受奖学生典型引领等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内容不限。
(三)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从奋斗在资助一线的工作者中推荐资助工作经验丰富、资助事迹感人、资助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资助工作者,通过推荐活动让全省资助战线工作者能够鲜明地感受到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同时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四)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为“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上述活动的推荐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4。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工作形式,确保活动效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形式,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将资助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
(二)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参与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切实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校园文化氛围。
(三)增加初选环节,确保报送质量。各学院要在本学院征集、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能代表学院最优水平的材料和人选。
四、报送时间
(一)9月15日之前报送资助政策宣传画相关推荐材料;
(二)9月20日之前报送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案例相关推荐材料;
(三) 9月20日之前报送“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相关推荐材料;
(四) 9月15日之前报送“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推荐材料。
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4具体要求及指定时间报送上述推荐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次“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总结报告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资助政策宣传画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2.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案例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3.“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4.“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8日
2021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要求及4个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