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该参加高校所属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缴费说明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 2024 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36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30元/人,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270元。医保费用将由学校财务代扣上缴,请参保学生务必于10月6日前将230元参保费用存入学校建行卡中(已经扣除230元的同学,无需再缴费)。规定时间未缴费,将无法通过学校再行参保。
三、医保政策
1.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困难大学生认定范围以省资助系统或全国资助系统中的名单为准,包含(1)低保人员;(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包含2018年及2018年以前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特困供养人员;(5)孤儿。
2.2023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缴纳2024年度保费后,享受医保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参保学生在常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到常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业务—医保电子凭证”菜单线上领取,也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微信、支付宝、授权金融机构等经由国家医保局和江苏省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没有智能手机的学生可以通过家长手机利用国家医保APP添加亲情账号的方式激活领取。
4.参保学生就医享受的具体政策可查看《2024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附件1)。
四、参保程序
1.学生登录奥蓝系统确认。(1)参保学生务必于10月6日前登陆奥蓝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版),在“个人基本”模块,“医保信息确认”中进行“参保确认”,不参保学生必须签署《自愿放弃参加2024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保承诺书》(以下简称为《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由各学院自行保管备案(确认不参保的学生如果已被财务处扣除230元医保费用,后续财务处会返还)。学院需填写《2024年度医保弃保学生汇总表》(附件3)。
(2)特殊困难学生如果参保,与其他学生一样,在奥蓝系统确认。学院需要单独统计参加医保的特困生名单,学院须填写《2024年度参保免缴费特困学生汇总表》(附件4)。
(3)各学院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认真梳理全体应参保学生名单,避免休学、保留学籍、即将复学等学生出现漏报,应电话告知其交费购买居民医保事宜,提醒这部分学生要参保的话统一在奥蓝系统确认。本学期应征入伍和退学学生不参加学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无需在系统中操作。
3.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老师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基本”模块的“医保信息确认”核准学生参保确认情况,及时跟进网上参保进度,确认参保人数(注意:务必导出奥蓝中参保名单与学生提交的弃保名单进行比对,防止有学生既提交了参保确认又统计在弃保名单里)。
4.数据汇总。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将于10月6日停止医保确认申报,学院需填写《2024年度参保需缴费学生信息汇总表(不包含特困生)》(附件5)。
5.新生制卡。按照常州市社保局要求,每年只为秋季入学的在常高校新生集中办理省社保卡一次,制卡不收取费用。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认真审核自愿弃保学生以及参保特困生名单,10月8日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均为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成老师邮箱:1286270501@qq.com。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docx
附件2:自愿放弃参加2024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保承诺书.docx
附件5:2024年度参保需缴费学生信息汇总表(不包含特困生).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