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22届毕业生第一批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落实: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2届毕业生。
2.包含五类人群: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由毕业生本人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表请勾选类别,每人只能申报一种类,银行卡号填写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建行卡号),并提供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可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出具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以及各类人群要求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2)。
2.各学院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1)根据申报条件的人群类型,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详见附件2)。
(2)请各学院汇总审核后的数据,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
(3)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所有纸质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各类人群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汇总表(花名册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3.市人社局签批审核意见后,退还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并完成后续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要求,做好相关证明的审查核定工作。
3.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汇总,所有纸质材料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8#20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49490479@qq.com。
联系人:蒋婧、孟卓
联系电话:3123、8553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