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2017-11-12      阅读次数: 1514

数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为了保证数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全体学生会例会每一周举办一次,部长例会每两周举办一次,各部门例会每月举办一次,以上为日常情况,特殊情况除外。

(二)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四)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五)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自带笔记本和笔,秘书部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都要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电子稿)交至秘书部,并上传至学生会360云盘存档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至秘书部,并上传360云盘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期必须准备活动策划,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所有计划总结上传云盘存档。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备选人员80分以上的为合格人员75分以下为一次警告,60以下免去其职务。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各部门日常工作运转,撰写相关工作材料。

a 相关材料撰写内容抄袭,文不对题,胡编乱造,视情况扣5-10分

b 对待交代任务态度随意散漫,应付了事扣5-10分

c 工作材料迟交或未交的按情况扣5-10分。

②认真参加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无故缺席一次5分。

b 会议内容未传达到位或相关工作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5-10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3分。

③学生会干部做出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④学生会指定的各类值班任务,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6-15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6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10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效率低5~10分。

  

  

  

(2)主席团或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调查属实的扣5-10分。

(3)主席团或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调查属实的扣5-10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6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6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4-8分。

(六)主席团成员考核按部长条例实行,直接负责人为院团委老师。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1)奖励标准

每学期依据个人积分给与附加分首先将最终个人积分以百分制乘以职位最高分作为最终附加分评定基础分,在基础分的基础上进行打分。(例:部长级职位最高分20,某部长学期末个人积分为80分,那么最后将以20*80%=16作为其基础分交与老师进行最后打分

  

  

(2)惩罚标准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积分低于75分以下

b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情节由主席团和老师最终商议来定。

c 每学期挂科次数达三次及以上。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重修科目累计达四门及以上,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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